川音附中学生品行评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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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布时间: 2008/7/9 11:52:00
川音附中学生品行评定标准
为了增强学生通例治理,作育学生优异的行为习惯,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使我校校风建设水平跃上新的台阶,凭证本校情形制订以下步伐。
1.对学生的品行评定接纳定量与定性相团结的步伐,给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,每学期竣事时,学生最后的品行评分按基础分(80分)与平时审核的加减分之和盘算。
2.全学年得分95分以上者评定为优异,授予“文明学生”称呼,给予表扬;得分在90分以上者评定为优异,学校给予表扬; 60分以上者评定为为及格;60分以下者视其情形给予响应的处分(处分品级:口头忠言、书面忠言、严重忠言、记过、留校观察、劝其退学)。
3.加分标准
⑴切合以下条件加10分/次
评为校级优异学生、优异学生干部、院级优异团干部、院级优异团员、加入国家级以上(含国家级)专业角逐获奖者、一学期全勤者。
⑵切合以下条件加5分/次
评为校级创优起劲分子、加入省级专业角逐获奖者、专业期末考试班级前三名。
⑶起劲加入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运动并获奖,可由班主听凭证情形无邪加分(5—20)。
⑷切合以下条件加2分/次
一周文化课作业保质、保量、准时完成者;一个学月课堂全勤者、一周内全勤者(以上两项划分计分);一个学月升旗仪式全勤者;课堂上经先生点名表扬、起劲讲话、作文作为规范、单位考试前三名者;评为班级优异学生、优异学生干部或切合类似条件者。
⑸期中、期末考试各科均及格者,加2分;期中、期末考试卷面总分班级排名1~3名,加6分;班级排名4~6名,加4分;班级排名7~10名,加2分;单科效果前三名者加2分;效果有显着前进者,加2分/次。(本类加分以“就高不就低”为原则,不累计加分)
4.学生的违纪行为(含任课先生发明和学生反应的情形)由班主任核实挂号,期末竣事时统计得分后交学生科审查,并最后确定品级。学校向导发明的违纪行为由学生科挂号,凡扣分达5分以上者,在班级评定的基础上降等处置惩罚。
5.扣分标准
⑴以下行为扣分1分/次
上课、升旗仪式、加入整体运动迟到、早退、在教学楼或琴房内追逐狂打、在课桌上乱写乱画、随地乱扔垃圾、在教学大楼内打球、用清洁工具打闹、用粉笔“接触”、在课堂吃工具、帮人代假、损坏他人财物、未经科任先生允许上课时间内外出(上茅厕等)、作业不可保质、保量、准时完成及其它类似行为。
⑵以下行为每次扣2分
影响课堂秩序、随意替换座位、上课睡觉、上课讲话、上课转达纸条、上课吃工具、课堂上不带本堂课的相关课本、课堂上看与本堂课无关的书籍、课堂及聚会被点名、不按划定请假或找人代假、携带管制刀具到校、在校园内放鞭炮、在田径场骑自行车、课堂上使用手机、有不尊重同砚、西席和尊长的语言和行为及其它类似行为。
⑶以下行为每次扣5分
考试作弊、缺课一节、旷升旗仪式、整体运动无故缺席、有诱骗不忠实验为经证实者、因狂打引起斗殴的主要责任者、破损他人物品、吸烟喝酒、以种种方法拒绝西席的教育、进电子游戏室、进网吧、对同砚的正常揭发揭刊行为给予攻击抨击(重者扣10分以上)、破损公物、严重滋扰课堂教学及其它类似行为。
⑷以下行为每次扣10分
找校外职员打本校同砚、结伙欺压同砚、酗酒、偷窃、逃学、以种种理由勒索他人财物、有意破损公物、受到学校种种处分。
⑸通常学生干部、团员以及获“优异学生”、“优异学生干部”、“创优起劲分子”、“优异团干”、“优异团员”称呼的学生,如违反以上划定者,扣分至少加一倍(视其情节翻倍),团员还应受到学校团总支的响应处分。
附:
1、凡加入附中乐团排演的同砚每学期加品行分20分,若有演出另加品行分5分。迟到1次以后分中扣除1分,无故缺席1次以后分中扣除5分,以此类推。此分扣完后,继续从原有品行分中扣除。
2、住校生无假晚归扣品行分5分,无假未归扣品行分10分,违反住校生治理划定,视其情节轻重扣品行分1—10分。